📜 用户协议
生效时间:2026年6月8日
📋 欢迎
欢迎使用广州市悠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供的服务。
本公司将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努力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 重要须知
一、您在使用本公司服务(定义见第一条第3款)之前,请仔细阅读《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中各条款。 本公司特别提醒用户认真阅读本协议的全部条款,特别是其中免除或者限制本公司责任的条款(该等条款通常含有"不负任何责任"、"无义务"、"不保证"等词汇)、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该等条款通常含有"不得"、"不应"、"无权"等词汇)、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这些条款应在中国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适用,该类条款通常用粗体标示。
二、您一旦注册、开始使用及/或继续使用本公司服务,即视为您同意并已经接受本协议中全部条款。您确认此后将不会以未阅读/未同意本协议内容或类似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辩。
三、您有权在接受本公司服务期间,监督本公司及工作人员是否按照本公司所公布的标准提供服务,也可以随时向本公司提出与本公司服务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如果您是未成年人,在决定使用本公司服务之前,您应该和您父母或者监护人一起阅读本协议,以确保他们理解协议的内容。在未获得父母或者监护人的同意之前,您不得使用本公司服务。使用本公司服务即表示:您声明并保证已满18岁或者18岁以上;或您已经获得父母或者监护人的允许使用。此外,本公司建议父母和监护人在孩子使用网络、移动手机和其它设备的时候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一条 协议签署方
本协议在如下双方之间签署:
- 本公司,即广州市悠联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悠联科技/或其关联公司通过自有的网站与平台、合作方的网站与平台向您提供本公司服务。
- 您,又称"用户"。即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我们非商业使用性质之非专有授权,从而使用、接受本公司服务的自然人。
- 本公司服务:指"模组工坊"向用户提供的相关的各项服务。
第二条 知识产权声明
- 本公司依法享有本公司服务的一切合法权益,或已从合法权利人处取得合法授权,从而有权为用户提供本公司服务。
- 本公司服务所体现的"MC中文论坛"等文字、LOGO(图形),以及在具体服务中使用的用以标识服务名称与来源的文字、LOGO(图形)等(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服务的名称、LOGO、ICON等),属于本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合作公司在中国及/或其他国家/地区的商标或者注册商标。
- 本公司服务可能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如该等第三方对用户在本公司服务中使用该等知识产权有要求的,用户应当遵守该等要求。
- 本协议未明确授予用户的权利均由本公司保留。
- 用户使用本公司服务发表的内容,未额外声明知识产权协议的情况下默认遵循 CC BY-NC-SA 4.0 协议。
- 用户上传内容如已采用其他开源协议(如 GPL、MPL、MIT 等),以该内容原协议为准,本平台的默认协议不覆盖已有协议的内容。用户应确保上传内容不违反原协议要求。
第三条 本公司服务使用许可与限制
- 在用户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的前提下,本公司同意授予用户非商业使用性质的、可撤销的、可变更的、非专有的、不可转让和不可转授权的使用本公司服务的权利。
- 本公司基于本协议授予用户的许可是针对个人使用的许可。如用户有需要在个人使用的范围以外使用本公司服务,或者将本公司服务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则用户应与本公司联系并获得本公司的另行授权。任何未经本公司许可使用本公司服务的行为均属侵权。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否则,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无论是营利的还是非营利的):
- (1) 复制、翻录、反编译(de-compile)、反汇编(disassemble)、传播和展示本公司服务的程序、使用手册和其它图文音像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或对本公司服务的任何功能或程序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
- (2) 公开展示和以各种形式、在各种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直播平台、网站、APP等)播放本公司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 (3) 出租、销售本公司服务或者利用本公司服务从事任何营利行为。
- (4) 修改或遮盖本公司服务程序、图像、动画、包装和手册等内容上的服务名称、公司标志、商标(或)版权信息、其他知识产权声明等内容。
- (5) 其它违反《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国际条约的行为。
第四条 虚拟道具与积分
4.1 定义与适用范围
- (1) "积分"是指平台内用于兑换虚拟道具、服务或参与特定活动的虚拟货币,仅限在平台内使用,不具有法定货币价值,不可反向兑换为法定货币。
- (2) "虚拟道具"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内标识、勋章、主题皮肤、下载加速券、服务器租用抵扣券、社区特权等数字化服务权益。
4.2 积分的获取方式
免费获取(非充值途径):
- 每日签到奖励
- 发布优质 Mod/资源被采纳奖励
- 社区贡献(解答问题、举报违规等)
- 参与活动、任务或抽奖
- 服务器出租业务推广返佣
有偿获取(充值途径):
- 通过平台指定支付渠道购买,比例以页面公示为准
- 购买数量越多可能获得额外赠送积分(具体以活动规则为准)
- 充值金额需符合平台设定的最小/最大限额
平台有权根据运营需要调整积分获取规则、比例及活动期限,调整内容将在平台公告区提前公示。
4.3 积分的使用规则
使用范围:
- 兑换虚拟道具或社区特权
- 抵扣服务器租用费用
- 参与平台内抽奖或活动
- 购买 Mod 作者设置的付费资源(平台抽成比例另行约定)
- 其他平台明确允许的消费场景
使用限制:
- 积分仅限在获取该积分的账号下使用,不可跨账号转移
- 部分虚拟道具设有有效期,逾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
- 标有"永久"或"无限期"的虚拟道具,有效期至平台终止运营之日止
- 游客模式或未实名认证账号可能无法使用部分积分功能
交易要求:
- 您的账户中必须有足够的积分才能完成交易
- 每次使用积分进行消费时,将从您的账户中扣除相应积分
- 积分消费记录可在"我的账户-积分明细"中查询
4.4 积分与虚拟道具的法律性质
非金融属性声明:
- 积分是平台提供的数字化服务凭证,不代表任何现实财产或金融权益
- 积分不具有现金价值,平台无义务将积分兑换为现金、实物或其他有价物品
- 积分不可用于任何金融交易、投资或具有价值物品的交换
所有权声明:
- 您理解并同意,积分及虚拟道具的所有权归平台所有
- 您仅获得积分及虚拟道具的有限使用权,该权利不可转让、不可继承
- 平台保留对积分及虚拟道具的管理、调整、回收、废止等一切权利
4.5 积分未成年人特别条款
⚠️ 未成年人保护
- 未满18周岁的用户应在监护人指导下使用积分系统
- 平台不为未成年人提供大额充值服务(单次/月累计限额)
- 监护人可通过客服申请查询未成年人消费记录及限制消费
4.6 禁止行为与违规处理
严禁以下行为:
- 非核定交易:出售、出借、授权、租用积分或虚拟道具,或在平台外进行积分/虚拟道具交易
- 欺诈获取:利用漏洞、脚本、外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积分
- 洗钱行为:通过虚假交易、频繁转账等方式掩饰积分来源
- 恶意套现:以虚构交易、自买自卖等方式将积分转换为现实利益
- 账号买卖:出售、购买含有积分的账号
- 代充风险:通过非官方渠道代充、代买积分
违规处理措施:
- 一经发现违规,平台有权:冻结/扣除违规所得积分、回收相关虚拟道具、限制账号功能、永久封禁账号
- 因违规交易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 涉嫌违法犯罪的,平台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
您应对账户下所有积分使用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无论是否经过您的授权。如发现未经授权使用,请立即联系客服。
4.7 退款与撤销政策
不可退款原则:
- 一旦成功购买积分,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不可撤销、不可退款、不可转移
- 已兑换的虚拟道具原则上不支持退换,除非存在平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使用
例外情形(经平台审核后可处理):
- 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重复扣款或积分未到账
- 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的大额充值(需提供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退款情形
退款方式:
- 退款将按原支付渠道退回,处理周期为 7-15 个工作日
- 已使用的积分部分将从退款金额中扣除
4.8 平台调整与终止
规则调整权:
- 平台有权根据运营需要调整积分兑换比例、虚拟道具价格、有效期等规则
- 重大调整将提前30日在平台公告,用户继续使用视为接受新规则
服务终止:
- 如平台因业务调整终止运营,将提前30日公告
- 终止运营时,未使用的积分将按照平台公示方案处理(如兑换为其他平台服务等),不保证兑换为现金
- 因用户违规导致账号封禁的,积分不予退还
虚拟道具失效:
- 特定事件发生时(如 Mod 下架、服务器到期、活动结束),相关虚拟道具可能失效
- 标有有效期的虚拟道具,到期自动失效,不予补偿
4.9 风险提示与免责声明
用户须知:
- 积分及虚拟道具存在因技术故障、账号被盗、操作失误等导致损失的风险
- 平台不对因用户自身原因(如泄露密码、使用第三方插件)导致的积分损失承担责任
- 虚拟道具可能因游戏版本更新、Mod 兼容性变化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
不可抗力:因系统维护、网络攻击、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导致积分数据丢失或无法使用,平台将尽力恢复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方责任:
- 通过积分购买的第三方 Mod/资源,其质量、安全性由作者负责,平台仅提供交易撮合服务
- 支付环节由第三方支付机构处理,平台不对支付机构的操作失误承担责任
4.10 积分明细与查询
- 平台保存用户积分获取、消费、余额等记录不少于180日。
- 您可通过"个人中心-积分明细"查询最近一年的积分流水。
- 如对积分记录有异议,应在记录产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逾期视为认可。
第五条 用户账号注册、使用与保管
5.1 账号注册
用户承诺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本公司账号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合作方账号,并以该等账号(以下简称"用户账号")接受本公司服务。关于用户账号的具体规则,请遵守本协议、《隐私政策》、相关账号使用协议以及本公司为此发布的专项规则。如用户使用第三方合作方账号(包括但不限于 QQ 账号、微信账号)登录并使用本公司服务,则用户可能还需要遵守第三方账号相关的用户协议或隐私政策。用户同意,以用户提供的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名称、邮箱地址、手机号等)作为认定用户与本公司账号的关联性以及用户身份的唯一证据。未以真实身份注册、使用"游客"或其他类似便捷模式登录的用户,可能无法使用部分本公司服务。
5.2 用户账号使用与保管
- (1) 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本公司有权审查用户注册时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并应积极地采取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用户账号的安全、有效;用户有义务妥善保管用户账号及密码,并正确、安全地使用其用户账号及密码。
- (2) 用户对所持有的用户账号产生的行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 (3) 一旦发现用户账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存在使用异常的情况的,用户应及时根据本公司公布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并有权及时通知本公司采取措施暂停该用户账号的登录和使用。
- (4) 本公司根据用户的通知采取措施暂停用户账号的登录和使用的,本公司应当要求用户提供并核实与其注册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
- (5) 本公司核实用户所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暂停用户账号的登录和使用。
- (6) 用户没有提供其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或者用户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本公司有权拒绝用户上述请求。
- (7) 用户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向本公司提供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时,本公司应当依法为用户提供账号注册人证明、原始注册信息等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并根据需要向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信息资料。
- (8) 任何一方未尽上述义务导致用户账号密码遗失、用户账号被盗等情形而给另一方或他人的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隐私保护
- 本公司尊重和重视用户的个人隐私,为此本公司专门制定了《隐私政策》;该隐私政策对您在使用本公司服务期间关于收集和处理您个人信息的情况做了非常详细的说明。请您在登录和使用本公司服务时仔细阅读该隐私政策的全部条款。
- 另请您注意,只有当您阅读并同意该隐私政策的全部条款时,您方可使用或继续使用本公司服务;否则您可能无法使用或无法继续使用本公司服务。
第七条 本公司的义务
- 本公司同意通过互联网络,根据本协议约定,为用户提供本公司服务。
- 本公司保存积分的兑换记录,长期保留,直到服务停止或变更。
- 在使用积分的过程中,用户有权向本公司要求协助调取兑换记录和转移记录,本公司应当要求用户提供并核实与其注册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本公司核实用户所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应当予以协助提供。用户没有提供其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或用户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本公司有权拒绝用户前述请求。
第八条 用户的义务
- 用户应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移动智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平板电脑)、电脑、无线路由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
- 用户自行负担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相关的电信费用、网络使用等费用。
- 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其他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点击同意的其他广州悠联科技服务条款,以及本公司在官方网站不时公布或更新的服务条款);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用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使用者,还应遵守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
第九条 不正当行为
用户应当确认所发布的信息内容为原创内容或已得到合法授权,并且自行承担其所发布的信息内容所涉及的责任。特别地,用户不得发布下列内容:
- (1) 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9) 宣扬、教唆使用外挂、私服以及木马病毒的相关内容的;
- (10) 发布任何经本公司合理判断为不妥当或者本公司未认可的软件、文件等在内的主页地址或者链接的;
- (11) 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 用户不得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其他不公平的手段使用本公司服务或参与本公司活动。
- 用户不得干扰本公司正常地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攻击、侵入本公司的网站服务器,或集中时间段内以超出正常用户登录需求的高频率登录或尝试登录服务器从而使网站服务器过载;破解、修改本公司程序;攻击、侵入本公司的服务器/服务器端程序或使服务器过载。用户不得:不合理地干扰或阻碍他人使用本公司服务;通过异常或者非法的方式使用本公司服务;使用异常的方法登录本公司服务;修改、翻译、注释、整理、汇编、演绎本公司程序;利用本公司服务可能存在的技术缺陷或漏洞而以各种形式为自己及他人牟利或者从事其他不正当行为等。
- 用户应及时阅读并充分理解,并遵守《模组工坊社区守则》,本公司有权根据制度的约定处理用户在使用本公司服务期间的行为,为了更好的维护用户的使用体验,本公司将不定期更新该制度,请用户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
第十条 服务的中断、中止、终止
10.1 对用户服务的中止与终止
- (1) 用户提供虚假注册身份信息,或实施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本公司有权中止对用户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本公司采取中止措施应当通知用户并告知中止期间,中止期间应该是合理的,中止期间届满本公司应当及时恢复对用户的服务。
- (2) 用户有发布违法信息、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以及其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本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
- (3) 用户在接受本公司服务时实施不正当行为的,本公司亦有权直接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该不正当行为的具体情形应当在本协议中有明确约定或属于本公司事先明确告知的应被终止服务的禁止性行为。
如用户存在违反用户协议行为的,本公司有权视情节的严重程度采取中止、中断、终止我们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服务终止后,除法律法规对数据保存另有要求外,本公司将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您的数据或对您的数据进行匿名化处理。若由此给您造成任何损失的,您应自行承担全部损失,无权向本公司提出任何赔偿主张。
第十一条 有限保证及免责声明
- 对于本公司服务,本公司仅作本条所述有限保证,该有限保证取代任何文档、包装、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其他明示或默示的保证(若有)。
本公司仅以"现有状况且可包含错误"的形式提供本公司服务,并仅保证:
- (1) 本公司服务能基本符合本公司正式公布的要求;
- (2) 本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服务基本与本公司正式公布的服务承诺相符;
- (3) 本公司仅在商业上允许的合理范围内尽力解决本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遇到的任何问题。
-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公司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其他类型的保证,不论是明示的或默示的,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适用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无病毒以及无错误的任何默示保证和责任。
-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公司并不担保本公司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本公司服务不会被中断,并且不担保本公司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及不受干扰,亦不担保无错误发生,以及信息能准确、及时、顺利地传送。
- 用户理解并同意:通过本公司服务所取得的任何信息、资料,是否信任及使用,完全取决于用户自己,并由用户承担由该等信任及使用带来的系统受损、资料丢失以及其它任何风险。本公司对在本公司服务中提及的任何第三方发出的信息,都不作担保。
- 如有系统故障、安全漏洞(Security Vulnerability)、程序缺陷(Bug)、程序出错等问题造成本公司服务丧失公平性,本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
-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公司对用户因使用本公司服务引起的任何间接、偶然、意外、特殊或继起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害、隐私泄漏、因未能履行包括诚信或合理谨慎在内的任何责任、因过失和因任何其他金钱上的损失或其他损失而造成的损害赔偿)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用户或他人不正当使用产品和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类似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
- 本公司对本协议项下涉及的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固定及移动通信网络的故障,各类技术缺陷、覆盖范围限制、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合作方因素、他人故意或过失行为或其他非本公司技术能力范围内的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用户发送的数据或短信息的内容丢失、出现乱码、错误接收、无法接收、迟延接收等等,均不承担责任。
- 由于用户个人失误、错误或不当操作导致的任何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本公司不予任何赔偿或补偿。
第十二条 惩罚的类型与定义
若用户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除了根据其他条款规定受到相应处罚外,还可能会遭受以下一项或几项惩罚:扣除积分、警告、暂时禁止发言、永久禁止发言、暂时禁止访问、永久禁止访问、封停账号、删除档案、承担法律责任、解散组织、修改昵称、冻结虚拟道具、收回虚拟道具、其他处罚措施。
第十三条 损害赔偿
如您的违规行为给本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有权采取一切合理的行动阻止或减轻自身或第三方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收回虚拟道具等,并且本公司有权向您索要损害赔偿并要求您承担本公司因索赔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拒力事件
如因本公司服务范围之外并且不在本公司控制范围内的以下情形,用户不能使用本公司服务,本公司不因此对任何损害或赔偿负责。这些情形包含但不局限于下列情况:
- (1) 本公司由于执行计划中的维修工作或者更新软件或硬件而中断本公司服务;
- (2) 由于运行商系统故障或者网络连接故障造成的数据传送中断;
- (3) 由不可抗力,例如台风、地震、停电、洪水、战争或者恐怖袭击而造成的服务中断;
- (4) 由于第三方支付服务故障所引起的本公司服务功能故障;
- (5) 由于虚拟和数字产品及增值服务供应商或者供应商停止运营而引起本公司服务中断;
- (6) 由恶意软件、拒绝服务或者其它类型的黑客攻击而造成的系统服务中断。
如果出现不可抗拒力事件,本公司保留终止本协议中的任一义务的履行和此不可抗拒力事件结束后在合理期间内重置本公司服务并继续义务的权利。本公司将合理地尽力结束不可抗拒力事件或者找到一个能使本公司在不可抗力事件中仍然能够继续履行义务的方法。
第十五条 外部链接
在本公司网站、相关留言板或论坛中所提供的所有链接,可能链接到其他个人、公司或组织的网站,提供该等网站的目的,是便利用户自行搜索或取得相关信息,本公司对于被链接的个人、公司或组织的网站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信息,不担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实时性或可信度。这些个人、公司或组织与本公司间不存在任何雇佣、委任、代理、合伙或其他类似的关系。
第十六条 信息的储存和安全及服务的限制
本公司对本协议下所提供的服务将尽力维护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对服务中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发布的信息)删除或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本协议的约定,本公司有权中断依据本协议对用户提供的服务。
第十七条 条款变更
本公司有权在必要的时候修改本协议条款,敬请用户定期查询有关内容。对于本协议的修订,我们会再次征求您的同意;用户在不同意修改内容的情况下,应当停止登录、使用本公司服务。
第十八条 用户数据
在用户使用本公司服务过程中产生并储存于本公司服务器中的任何账号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登录、活动记录、产品日志等,但不包括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个人身份数据信息),由本公司所有并进行管理。用户有权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通过正当的途径对自身用户账号的数据信息进行修改、转移、注销等。
第十九条 通知
本公司所有发给用户的通知可通过网站、公告、相关留言板或论坛、浏览器通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信件等形式传送。同时,用户在此同意本公司可以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短信、信件等方式发送商业广告信息或用户可能感兴趣的服务信息。
第二十条 用户所提供内容的知识产权及授权
本公司尊重知识产权并注重保护用户享有的各项权利。在本公司服务中,您可能需要通过上传、发布等各种方式向本公司提供内容。在此情况下,您仍然享有此等内容的完整知识产权。您理解并同意,您在使用本公司服务时通过上传、发布等各种方式提供的内容均由您原创或已获合法授权,您的上传或发布行为不会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侵权问题,您将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本公司因此遭受损失的,本公司保留追责的权利。
您在此明确同意,您在提供前述内容的同时,不可撤销地授予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一项全球性的、永久的免费许可,允许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使用、传播、复制、修改、再许可、翻译、出版、表演及展示此等内容,以及使用此等内容创作衍生作品。
第二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地点是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排除其他一切冲突法的适用。如双方就本协议的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性权益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应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其他约定
- 为避免争议,本协议涉及到的有关数据、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用户同意以本公司服务器所储存的数据作为判断标准。
-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及相关条款涵义解释的依据。
-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判定为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的,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执行力。
- 本公司不行使、未能及时行使或者未充分行使本协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本公司在将来行使该权利。